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进一步增强团员意识,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活跃团的各项工作,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奋发成才。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度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团干、优团员参评基本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读共青团员、在团内任职的教师和学生党员(2016级新生除外)均可参评。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行为文明,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自觉维护团的尊严,关心团的建设,主动积极地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活动。
4. 团支部会议上有三分之二以上团员通过。
5. 成绩优良。2015-2016学年度无重修及补考,且年度量化评分排名为所在班的前40%。
6. 有以下情况的学生不得参评:恶意拖欠学费、水电费;2015-2016学年度受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所在寝室任一学期未达三星级;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
(一)优秀团干部
1.满足参评基本条件。
2. 2015-2016学年度在团内担任支部委员及以上职务半年以上。
3. 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所负责的工作成绩突出;在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组织,积极参加,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他人疾苦,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优秀共青团员
1.满足参评基本条件。
2.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按期缴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努力为支部建设献计献策,在团的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优秀团支部
1.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支委一班人员配备得力,团结协作,分工合作。
2.充分发挥支部核心作用,支委会关心团员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支部成员关心集体,团结互助,集体风气正;且支部无违反校规校纪事件。
3.具有团组织的先进性:
(1)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团章,支部团组织活动开展的质量高,有特色。
(2)遵守团的章程,坚决按团章办事,自觉维护团的尊严,关心并参与团组织的建设。
(3)按时收缴团费,无拖欠、缓交情况。
(4)坚决执行团的决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能带动团员青年积极向上,在同级团组织中有表率作用。
4. 积极参与上级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按质按量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和任务且表现突出。
5. 有良好的学风、班风,文科班每学期重修(补考)人次低于10%,理科班每学期重修(补考)人次低于15%。
6. 推优入党工作规范。
二、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参加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评选的学生首先需要登陆学生工作系统荣誉称号栏如实填写申报,可多项申报。申报后由班主任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需下载相应的表格一式二份打印后上交。
(二)参加优秀团支部评选者需提交申报材料一份(包括支部机构设置、支部建设情况、特色活动开展等)。
各团支部、团总支在评选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评选条件逐级推荐,按学校分配名额,在各二级学院内公示三天后上报校团委复审,校团委经公示后报校党委审批。
(三)上报时需交材料
各二级学院于2016年10月17日前将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附件3/附件4)、推荐汇总表(附件5)一份,汇总表电子文档交至团委组织部。
三、名额分配和表彰奖励
(一)名额分配: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比例约各院大二至大四学生团员数的5%;优秀团干部评选比例约各院教师团干部、大二至大四学生团干部人数的25%。(名额分配详见附表一)
(二)表彰:由学校党委颁发证书。
共青团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30日